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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總統馬英九。(資

>大發網 #KEY_LIST_END# 料照,記者廖振輝攝)

2017-03-14

10:32

〔記者謝君臨/台北報導〕台北地檢署今偵結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等案,依違反刑法公務員洩漏中華民國國防以外秘密罪嫌、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提起公訴。起訴書指出,馬英九應訊時矢口否認犯行,針對102年8月31日部分,馬強調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有來跟他說,目前刑法就司法關說不構成犯罪,所以只是行政不法,他沒有主動跟黃說要怎麼處置,他聽黃說完,僅表示尊重他的調查。馬英九指出,黃世銘離開後,他有請前行政院長江宜樺、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前來寓所,他就是把黃向他報告的跟他們講,僅轉述司法關說一案,沒有給他們看「專案報告」。馬表示,他找江宜樺、羅智強來,是為了處理危機所帶來的政治衝擊,這是政治處理而不是洩密;江、羅並不是不該知道這件事情的人,因為事件一旦曝光,江、羅都是要來處理這個危機的人等語。全案源於3年前,特偵組偵辦前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、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涉司法關說案,當時案件尚未偵結,黃世銘卻於8月31日、9月1日向馬英九報告,9月4日,馬再要求黃向江宜樺報告,馬、黃因而挨告洩密、教唆洩密等罪。黃世銘於前年2月被高等法院判刑1年3月,得易科罰金45萬7000元定讞,馬英九則因時任總統,享有刑事豁免權,直到卸任後,檢院才能傳喚到庭。北檢偵辦此案,北檢本次偵辦範圍為102年8月31日,以及同年9月4日。要求黃世銘向江宜樺洩密部分,至於同年8月31日及9月1日部分,則因柯建銘向北院提起自訴,現由北院審理中。去年12月1日,北檢首度以「被告」身分傳喚馬英九,另約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、前行政院長江宜樺、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作證,訊後均請回,庭訊時間共歷時7小時。(更新12:21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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