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合法在台居住、工作的外國人,若在台生寶寶,孩子需等出生六個月之後才能加保全民健保。立委高志鵬等認為,由於在台合法居留人數日漸增加,甚至在台居住、工作多年,本人及配偶都有健保身分,但寶寶出生後卻需等六個月才加保,影響新生兒保障,因此提案提案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法」,建議比照本國新生兒,出生即可納保,以保障在台出生並領有居留證明文件外籍新生寶寶權益。 該修正草案今天下午經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,待立法院三讀通過後,將自公告日起實施。 衛福部社保司長商東福表示,目前母親合法居留且有健保身分、在台生產者,每年至多八百人,若這群外籍寶寶在台出生即可納保,對新生兒健康較有保障;至於本國人在國外生的寶寶,返國後仍需等六個月才納保,是否一併修法讓他們返台後即可加保?商東福指,目前沒有相關修法計畫,但若有人提案也可討論。 另依照現行規定,國人如失蹤或赴外國工作、留學等,即可申請停保,但立委黃昭順提案建議限縮停保規定,僅限失蹤才能停保,刪除其他像是駐外人員、遠洋船員可停保的規定。商東福表示,若讓駐外工作或留學都維持健保保險身分需繳保險費,恐不符合實際需求,仍建議維持現況。因本案還有爭議,仍待協商處理。立委提案修法,讓在台出生的外籍寶寶,出生可加健保。圖/ingimage 分享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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