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姓女子和丈夫結婚多年,和丈夫的吳姓好友搞外遇,多次外出遊玩,曾上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,3年前生下一名兒子。未料,郭反過來以丈夫賭博欠債、開設職業賭場、兩人早已分居多年為由,向法院訴請離婚。郭夫抗辯,妻子和友人通姦還產子,不知為何離家至今,「我沒有虐待妻子,也對婚姻毫無過錯,不同意離婚」,另妻子過去已訴請離婚遭駁回確定。法官認為,郭未履行同居義務,可責程度較高,駁回訴訟,不准兩人離婚。大陸籍郭姓女子和丈夫結婚10多年,兩人育有一名兒子,但郭婚後多次和丈夫好友吳姓男子單獨外出,也曾至汽車旅館、租屋處發生性行為,事後生下孩子,還至戶政事務所登記為丈夫的次子。未料郭反指控丈夫沉溺賭博,在家中開賭場欠下大筆債務,結婚期間從未同床共眠,連生小孩時都沒有到場,丈夫還請吳幫忙帶母子倆出遊,甚至到房間和她作伴,因而才外遇生下次子,向法院訴請離婚。郭夫抗辯,妻子2013年就曾訴請離婚,被法院駁回確定,法院也判妻子須履行同居義務,妻子卻置之不理。他從未在家中設置賭場,只是在家中臨時打衛生麻將,反倒是吳多次到家中串門子,和妻子日漸熟稔,最後甚至開車載妻子、兒子出遊,妻子3年前攜子離家出走,去向不明,「我對婚姻沒有過錯,不同意離婚」。法院認為,郭曾以丈夫好賭主張無法共同生活請求離婚,經法院判決駁回確定,依法不得以過去的請求重複提起訴訟。另先前判決命妻子需履行同居義務,郭也未遵循,可見分居造成難以維持婚姻,郭的可責程度較高,駁回郭的訴訟,不准兩人離婚。郭姓女子和丈夫好友外遇生子,還主動訴請離婚被法院駁回。示意圖/ingimage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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