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初審過關,但詳看長照社團法人條文可發現,政府大開營利之門。專家與民間團體均擔憂,好的長照服務是用「人力」堆出來的,投資報酬率低,若業者只以利潤為導向,恐壓低員工薪資等成本,或不願投入偏鄉長照,服務品質恐打折。長照機構法人條例草案明定,長照社團法人社員可按出資多寡比率分配表決權,也得按其出資額保有法人財產權,並得將持分全部或部分轉讓於第三人,但需報主管機關備查。民團日前抗議,開放營利恐使保險巨獸進場,一手賣保單、一手賣服務,重利潤不重品質。「長照服務成本,人事成本就占八成。」台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理事長林金立說,過去日本就有不少保險公司投入長照產業,但給保戶的長照給付多是平價收費,卻發現平均餘命增加速度超過預期,申請保險給付時間也從十五年增加至廿年,開始產生虧損,近年來長照機構的投資報酬率更只有百分之一點八到百分之三。林金立說,若保險公司不懂長照而進場,卻發現營收達不到報酬目標,恐壓低員工薪資,影響服務品質;若希望增加「客戶」賺錢,反而是增加保險公司支出,且好像變相希望失能人口增加。天主教中華聖母基金會執行長黎世宏認為,開放長照住宿機構營利有利有弊。優點是,現在長照服務多是非營利組織執行,做久了「尾大不掉」,若有更多企業投入市場,良性競爭能督促彼此進步,使不適者淘汰。缺點是,也可能淘汰掉夾縫中生存的優質小單位,偏遠地區或麻煩個案因投資報酬率低,企業也不願進駐或照顧,使民眾選擇變少。營利之門開放在即,黎世宏呼籲政府,對於長照機構的評鑑制度應更嚴謹,新制是4年評鑑一次,但評鑑成績只有「合格」與「不合格」之分,不像過去較有鑑別度的「優甲乙丙」等第制。建議評鑑應公開透明有鑑別度,讓民眾選用前更清楚機構品質之優劣。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初審過關,但詳看長照社團法人條文可發現,政府大開營利之門,不少人擔憂服務品質也跟著打折。 圖/報系資料照、記者林俊良攝影 分享 facebook
7B85A413B0897E84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通博娛樂城 娛樂城 8591
    全站熱搜

    julianb36i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